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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我的徒儿来接我了(第3页)

“令哥,城里地窖里发现了你心心念的格格,要不要看看!”

“快,现在就要看,带路。”

“格格”不等于公主,它更多是建奴宗室女的专用封号或是对贵女的一般尊称。

大致相当于汉家的“小姐”或“勋贵之女”!

真正的格格是有封号的。

如和硕,多罗,固山等!

看到格格余令失望了,太失望了。

不是说这人面容扭曲,而是她的服饰,发型,以及穿戴那是真的欣赏不来!

她们衣衫的搭配非常怪异。

不同于汉家贵女宽袍大袖的飘逸,建奴女子衣衫整体呈平直硬朗的“长方形直筒式”。

像是“将人装入套子”那种感觉。

奇异的颜色搭配,直筒的衣衫,给人一种没有生气,行尸走肉的怪异感!

“刘大人,这个是什么格格?”

包扎好伤口,胳膊套着夹板的刘州赶紧道:

“哦,她啊,原本是一旗主的侍妾,在建奴的制度里,侍妾也可称之为格格,余大人喜欢这个?”

余令赶紧摇头,这真喜欢不来。

余令算是明白奴儿等人为什么偏爱草原姑娘了。

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估摸着他们也是受不了他们自己部族的女人。

“多大?”

“十五了!”

“十五了啊,好,好啊!”

余令点了点头,站起身直接道:

“骏马配良驹?,?才子配佳人?,洪大人身体不好,缺个可心的人,送去!”

吴默阳开心坏了,他知道余令在使坏,但不知余令为啥使坏。

诶了一声,准备给洪承畴送去,他想看看洪大人喜欢不!

这年头,能喜欢这样的怕只有苏堤和陈光头了!

现在好了,这两位又多了一个同道中人!

这几位真的狠。

在城里,释放俘虏也开始了。

军令是砍掉手指后释放,和丢命相比,丢两根手指真的不算什么,好歹能活着。

与这群人相比,跟着刘州的那群人才是真的扬眉吐气了!